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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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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简介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成立于1949年11月,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构。全省供销社系统现有市、地级供销合作社18个,县级供销社133个,基层社1806个,干部职工45.13万人。省社机关2000年被省政府列为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现有11个处室,干部职工82人。省社本级现有直属单位20个,其中14家直属企业,6家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2479人。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供销社抓住机遇,克服困难,加快发展,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效益上由2001年亏损9776万元,到2007年实现利税6.27亿元;购销上由2001年的583亿元,到2007年达到1031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是全国少有的几个超千亿的省份之一。全系统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经营行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省社直属单位没有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连获全国总社经济效益考核优胜单位,被全国总社称之为“河南供销现象”。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能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0]109号)精神,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为省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厅级。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全省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省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棉花、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省级储备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省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各级供销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行使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1-65953039  65992900(传真)

电子邮箱:hncoop@sohu.com   hnss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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