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供销社监事会2017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时间:2017-02-10 16:32:03 来源: 返回首页
一是持续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创新工作方法,坚持按照《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对社属企业的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不定期进行实地查看登记,掌握实际情况,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购置、处置、重大经营投资活动、大额费用支出等由市社审核与报批制度。
二是持续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工作。积极与叶县、郏县、湛河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力争早日实现监事会组织机构全覆盖。
三是持续加快社情民意联系点建设。争取在舞钢市、宝丰县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点,同时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基层详细情况,积极上报社情民意信息,为省社监事会提供基层第一手资料。(平顶山市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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