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市供销社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开封市供销社党组全体成员,一届监事会监事,各县(区)社理、监事会负责人,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市社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开封市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李付社作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19年,开封供销社监事会在市社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理事会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豫发〔2015〕20号、汴发〔2016〕13号文件精神,按照供销社章程赋予的职能,紧紧围绕市社党组总体工作思路,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履职尽责,探索前进,主要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保障和促进全市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积极参与综合改革。二是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三是强化监事会“三项监督”职能。四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五是发挥社情民意联系点作用,不断加强对社情民意联系点的组织领导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发挥作用。
会议要求,2020年监事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供销社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监督中发〔2015〕11号、豫发〔2015〕20号、汴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的落实为重点,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市社中心工作,强化监督职能,深入调查研究,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监督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中发挥保驾护航作用。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监督。要在监督“两个维护”中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在监督综合改革落实中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重点做好对省财政扶持为农服务中心建设300万元资金及市、县财政配套资金的监督。要加强对部分社有企业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社有企业运转,确保稳定。还要对社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突出问题整改,对账销号,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全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二是突出抓好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加强对社有资产租赁和合同签订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监督对社有资产的清查情况,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推动重大项目事前进行评估,事中处置程序规范,事后进行核实检查,真正实现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制度落实。三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要积极推进县级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监事会监督工作意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监督制度机制。建立日常监督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常态化,做细监督管理工作。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建立市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做好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工作。各县(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都要全面建立起联系点制度。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监督工作的全过程。
会上印发了《开封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开封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要点》和《开封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