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现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4日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监事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省社党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和省社中心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省社综合改革。聚焦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系统指导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从严治社工作部署,强化社有资产监督,努力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对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作为首要任务
监事会作为供销合作社监督机构,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在推动中央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发挥作用。一是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监事会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讲政治落实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监督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并转化为各级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目标、动力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供销合作社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快把全省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三是把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作为监督的主要工作任务。牢牢把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根本方向和目标要求,将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保证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向不偏离,真正发挥监事会在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中的监督检查、预警预防作用。
二、努力担当作为,把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的监督作为主要职责
加强社有资产监督,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是监事会主要的工作职责,要切实承担起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责任,勇于担当,敢于监督。一是紧抓监督重点。聚焦社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特别是企业重大投资、股权变更、并购重组、资产处置、债务风险等事项的监督,切实维护社有资产安全。继续做好出资企业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促使出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治理结构,打牢出资企业经营管理基础,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着重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解决调研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力;组织对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情况的调研,指导好出资企业监事会(监事)依章履职,巩固好资产监督的前沿阵地;结合清产核资结果,完善资产监管大数据平台信息,研究运用资产监管大数据平台实施在线即时监督办法;开展社有企业以案说法活动,选择若干社有企业经营中出现败诉造成损失的典型案例,剖析原因,推动风险防控体系与措施的建立和落实。二是凝聚监督合力。继续发挥省社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监事会统筹,内部审计与纪检、财务、资产监管等其他内部监督资源整合协同机制,围绕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究,在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共用、问题整改共促等方面凝聚监督合力,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强化监督实效。根据供销合作社重点工作,搭好监督检查工作平台,及时了解掌握社有企业资产状况和经营管理动态,因地制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逐步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强化监督结果运用,加强与业务部门协同联动,把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提高社有资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守正创新,把不断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作为重要目标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守正创新,努力将监督检查延伸到供销社工作的各个层面,贯穿于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不断提升监事会依章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护航助力。一是健全组织机构。目前,全省还有15个县级社没有建立监事会组织机构,不少县级社虽有机构但人员少、力量弱。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着眼于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将落实“三会”制度、推进改革与治理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主动沟通,解决好监督机构缺乏、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按照供销合作社章程组织召开好代表大会。二是开展精准调研。认真研究确定调查研究的方向,准确把握工作中的重大热点问题。2022年重点围绕发挥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作用,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制定好调研方案,明确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研;充分发挥成员社监事会的系统优势,努力拓展调查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全面准确掌握信息、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反映存在的共性问题等。采取科学有效的调研方法,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做到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不断提高监事会建言献策水平,使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改革发展举措。三是创新工作方法。要根据工作实际,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要重点围绕怎样做好调查研究,更好反映社情民意;怎样把监督寓于服务之中,促进监督工作更好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服务;怎样有效地对社有资产进行监督,更好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怎样统筹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等方面探索创新,打造监事会工作亮点和品牌。要创新工作反馈机制,发挥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作用,扩大信息来源,提高信息质量,加强信息结果利用,有效发挥社情民意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要全面提高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对新时期“三农”工作和供销合作经济理论的研究,提高对合作经济、农业农村改革、企业经营管理等领域专业知识水平,把理论能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思路,不断提升专业思维、专业方法、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努力研究探索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理论,不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创新培训方式,改进工作方法,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对供销合作社重点改革任务、对社有资产监督等内容的培训。五是发挥社外监事作用。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座谈交流、邀请授课、共同调研、专题约稿、开展监督检查、参与课题研究等方式,想方设法为有关部门监事、专家监事履职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做好服务保障;探索建立与有关部门监事、专家监事间的交流咨询机制,在涉及供销合作社重大改革发展决策、重大政策调整、重要任务落实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