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在召开社属企业工作座谈会后,第一时间印发《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社属企业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明确权责边界,切实为社属企业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企业经营活力。
《办法》聚焦社属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审批效率低、流程不清晰、风险防控难”等痛点问题,以“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为原则,对合同签订流程进行系统性优化。一是明确合同分类标准与管理路径,按照总价款和签约时长不同,将合同划分为“重要合同”与“普通合同”,重要合同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报市供销社理事会研究(批复时限原则不超过5个工作日);普通合同按照程序备案即可签订,无需提交理事会研究,大幅缩短审批周期。二是简化续签合同管理,对合同主体、内容、金额、期限“四要素”无变化的续签合同,仅需完成备案即可正常签订;仅“四要素”部分变化的,才按审批流程管理,避免重复审批,普通合同和合规续签合同审批环节减少50%以上,企业运营效率显著提升。
《办法》出台既为社属企业松绑,也筑牢合规底线,明确各社属企业对重大业务合同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求签订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禁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同时企业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确保社有资产安全。此外,《办法》还建立了合同动态管理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将合同原件与备案表匹配存档,动态更新合同管理台账,实现“备案-存档-监管”全流程闭环,既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又避免管理真空。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平顶山市供销合作社落实座谈会企业诉求、深化减负惠企的关键举措之一,与之前印发的《直属企业资产重大事项审批与备案办法》形成政策合力——前者聚焦合同管理“微改革”,后者覆盖资产重大事项“全领域”,共同构建起放管结合、权责清晰的社属企业管理体系,通过精准“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有效破除制度性障碍,为社属企业轻装上阵、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持续跟踪《办法》实施情况,收集企业反馈意见,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助力各社属企业轻装上阵、合规经营,更好发挥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