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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供办〔2024〕5号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 知
时间:2024-03-15 10:24:25    来源:中原合作网    返回首页

豫供办〔2024〕5号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3月7日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结合省安委会《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与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全省供销社“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生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我省50条具体措施,紧盯重点场所和重要部位,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干部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指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

  (二)“九小场所”。主要指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各类出租场所。

  (三)仓储物流。主要是各类仓储仓库和物流场所。

  (四)燃气安全。主要指各类餐饮场所。

  (五)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

  三、整治措施

  开展“十查”

  1.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主要检查: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查电气焊作业。主要检查:电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电气焊作业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未清理可燃物、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等措施。

  3.查易燃易爆物品。主要检查:场所内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餐饮场所违规存放卡式炉、丁烷罐,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存放空气清新剂等压力储罐。

  4.查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检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整好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不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5.查用电安全。主要检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线路违规铺设在可燃物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缆井、电缆桥架等防火封堵不到位。

  6.查疏散逃生演练。主要检查:灭火疏散预案不符合单位实际,预案明确的岗位人员不了解自身职责,未定期开展演练,员工不掌握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不会组织疏散逃生。

  7.查易燃可燃彩钢板和保温材料。主要检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作隔断、搭建临时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冷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8.查生产储存住宿“多合一”。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储存等场所违规住人现象。

  9.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主要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室内充电、室外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影响安全疏散。

  10.查明火烧纸焚香和燃放烟花爆竹。主要检查:场所内违规明火烧纸焚香;违规在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重要交通枢纽、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做到“三清”

  1.清通道。重点清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堆放的各类物品,以及设置的障碍物。

  2.清门窗。重点清理违规设置的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2月底前,违规设置在三层以下的铁栅栏、防盗网要全面清理。

  3.清环境。重点清理场所内违规存放的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可燃杂物,以及私拉乱接的电线、插线板和大功率用电设备。

  (三)加强“两管”

  1.管火源。加强火源管控,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人员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物品进入宿舍;餐饮场所加强后厨区域管理,从严落实“离人关火、离人关气”要求。

  2.管电气焊动火作业。建立落实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聘请有资质人员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备消防器材,落实现场监护措施,及时清理明火作业区域周边可燃物。

  四、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重点场所、各类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一次,采取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和“领导+专家”的方式相结合,不漏一处,不少一地,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和责任人、整改时限。

  (二)集中开展宣传演练。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组织观看“安全生产责任在肩”等警示宣传片,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月”和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消防安全“五进”活动。每年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灭火演练,着力提升员工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三)集中开展曝光约谈。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建立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平台,落实相关举报奖励措施,对排查隐患不力、整改隐患不彻底、问题解决不及时的单位,立即进行约谈和召开现场整改会,讲清风险、讲清后果、讲清责任,督促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做到“三管三必须”,制定详细措施,夯实岗位职责,全面深入开展好“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活动。

  (二)严格督查。各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多督促、多研究、多检查、多通报,综合运用警示提醒、约谈督办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肃追责。各级各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时时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查找问题不力或明明有问题却不严查不整治导致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问责追责。情节严重的,予以降职、免职,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地各单位定期向省社安全统筹办公室报送“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杨倩倩

  联系电话:15515880056

  邮箱:hns303@163.com

  附件:消防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隐患交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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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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