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5月10日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方案
近年来,消防“生命通道”被占用、堵塞导致火灾亡人事故时有发生,如商丘柘城“6.25”火灾事故,南阳方城“1.19”火灾事故。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坚决整治影响生命通道的各类突出问题,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和河南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及问题导向,利用两年时间,坚决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坚决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等障碍物,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方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违规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其他居住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可燃物;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消防车通道方面。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设置摊位,违法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堆放货物、杂物导致消防车疏散通道堵塞、占用;违法侵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三、任务措施
(一)进行自查自改。各级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及时整治违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铁丝网、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整改时限。规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志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标识设置标准及要求见附件1)。
(二)开展常态排查。各级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定期排查机制,严防突出问题反弹复燃。
(三)重点时段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期间,各地要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交叉互查、夜间检查,严防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造成火灾事故或负面舆情。
(四)强化警示教育。结合“火灾警示宣传教育月”“安全生产月”和“119消防宣传月”主题,利用展板、条幅、警示教育片、新网络媒体、专家培训和微信群等方式,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张贴《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引导广大职工共同维护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奖罚制度。
(五)开展警示约谈。对隐患特别突出、违法行为反复出现、问题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人,召开隐患整改警示会、约谈会,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并依据《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严格落实社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试行)》进行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8日前)。省社于5月8日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省社安排,制定打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12月)。各级各单位要立足于单位实际,明确人员责任,压实工作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2月底)。坚持边整治、边排查、边总结、边提高、边调研,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逐项解决,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以对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强化“两个根本”,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根除消防隐患,务求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固本强基。要将打通“生命通道”“拆窗破网”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五进”工作,教育学习相结合,提高认识,解决影响消防“生命通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级各单位要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列入党组(党委)重要议程和年度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督促检查,明确工作落实落地。
专题治理期间,各级供销社按照属地管理职责,每月25日前,将《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题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至当地消安委办公室;直属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3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社安全统筹办。
附件:1.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标准及要求
2.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