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大力推进综合改革,认真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社改造,加快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稳步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基层社改造步伐明显加快,土地托管服务面积巩固拓展,基层社经济实力、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形象面貌明显变化,县联社统筹县域经济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2017年,广西全区基层社实现营业收入97.73亿元,同比增长12.57 %,实现利润5518万元,同比增长18.39%。
一、加强基层社改造,增强经营服务能力
自治区供销社强化典型示范带动,按照全国总社 “千县千社”振兴计划的安排部署,组织参加开展全国供销社系统基层社标杆社建设工作,同时根据广西实际,组织开展全区系统基层社标杆社培育工作,有17家基层社评定为全国系统标杆社,27家基层社评定为全区系统基层社标杆社。各地县联社加强对基层社改造建设的统筹规划,切实推进盘活开发土地资产,建设乡镇综合超市、综合服务平台和新兴经营服务业务,提升了基层供销社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
二、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广西各地供销社通过投入资金创办,联合社会能人联办,开展业务指导领办等方式,大力发展与农民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农民专业经济组织,推动产销衔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到2017年底,广西供销社系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55个,全年新增732个。自治区供销社争取自治区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全区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全系统还有4家专业合作社评为国家示范专业合作社,5家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全国供销社系统示范社。
三、切实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筹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广西各地基层社加快组建区域综合型以及产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时注重按照构建供销合作社、乡镇综合服务站、“农合联”“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的要求,推动基层社为“农合联”提供财务会计、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等方面服务,进一步统筹和引领合作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发展、服务脱贫攻坚。2017年,广西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到375个,全年新增219个。
四、努力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
广西各地供销社积极盘活资产上项目,新建一批综合服务站、村级综合服务社,充实完善原有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有的还增加就业培训、便捷缴费、便民金融、信息中介、庄稼医院、测土配肥、土地托管服务等。自治区供销社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70个乡镇综合服务站和1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全系统有74家综合服务社评为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9家综合服务社评为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0家综合服务社评为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
五、积极扩大土地托管服务,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自治区供销社争取自治区绩效办将土地托管服务作为2017年设区市绩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争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办“扶贫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专题研讨班”,将供销社土地托管服务作为现场教学内容,组织各市、县分管领导现场学习观摩。广西各地供销社还加强与农业、农机部门,以及专业化公司和村两委合作,重点依托农民合作社和 “农合联”,围绕水稻、水果、甘蔗和速生林等产业,开展以测土配肥、统防统治、机播机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2017年,广西供销社系统开展土地托管面积(含土地流转面积)达到29.18万亩,是2016年的3倍多。
六、认真抓好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2017年,广西各级供销社紧紧抓住自治区加快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遇,大力推进“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开展涉农技术培训,支持发展村民合作社,取得积极成效。据统计,到2017年底全系统已经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6829个,比增1022个,开展技术培训29024人,比增12.77%;在97个村试点开展扶持发展村民合作社,推动村集体和农民实现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