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119万亩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土地托管作为一种新型经营模式,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有效破解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近年来,各级供销社积极开展土地托管及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17年,全省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和吉发1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省社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工作。全系统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完成119万亩,较2016年翻了一番,跃上一个新台阶。截至目前,全省9个市州及2个省管县均开展了土地托管或土地流转等业务,其中面积较大的有公主岭26万亩、长春23万亩、吉林16万亩、延边州15万亩、松原14万亩。全系统39个县(市)开展了土地托管或土地流转业务,占全省县市单位的88.6%,实现了突破性的发展;流转或托管土地过万亩的有29个县(市、区)单位,占县市单位的65.9%,其中农安9.8万亩、前郭7.3万亩、九台5.3万亩、东丰4.8万亩、龙井4.5万亩等。
社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