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供销合作社系统全方位拓展社有企业经营服务领域,积极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与生产厂家、基层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牧业生产大户对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土地托管和电子商务等现代经营服务方式得到广泛应用,为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2月,全区供销系统拥有各类产业化龙头企业95个(包括盟市级龙头企业),其中:全国总社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34个,自治区政府认定的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8个、扶贫和林业等产业化龙头企业3个。全区供销系统创办、领办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10037家,建设基层社609家。社有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基层社通过交叉持股等方式与农牧民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对农牧民收入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一是通过土地(或草牧场)托管服务与农牧民加强利益联结。各级供销合作社在农区以土地托管为载体,将农业生产服务由单纯的农资供应延伸到统防统治、耕种、收割、销售环节;在牧区探索开展草牧场托管、牧草种植销售、机械和信息技术服务,截至2017年底,实现土地(草牧场)服务规模349万亩,提供服务的旗县供销合作社达34个。赤峰市敖汉旗长胜基层供销合作社自2009年起开展土地托管服务,即在农民土地承包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对其土地实行统一管理服务。合作社与土地经营户签订土地托管合同,按照每亩650元对生产环节“打包”收取服务费用,对托管土地提供机械整地、农资供应、精量播种、化学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环节全程服务。在保底产量范围内的农作物产出全部归农户所有,每亩保底产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农户与合作社按比例分配。通过科学的种植方式、有效的田间管理和先进的机械作业,实现了劳动力、各种生产资料的有效利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正蓝旗供销合作社好牧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依托为牧服务中心开展草牧场托管服务,将牧民手中相对零散的草场通过统一托管进行规模化高产牧草种植,并依托供销社的信誉优势、专业合作社的牧机服务优势、草业公司的销售渠道优势,为托管牧户提供饲草代种植、代刈割、代储运、代销售等系列化订单式托管服务。目前服务中心共托管近20户牧民草牧场38500亩,其中高产牧草基地8500亩、天然打草场9000亩、放牧场21000亩。2017年8月下旬以来,公司已向周边农牧民以优惠价累计供应优质青贮玉米700吨、紫花苜蓿320吨、优质燕麦750吨,分别在原售价基础上优惠40元、200元和100元,共计优惠让利牧民群众16.7万元。公司对口扶持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5家、21人,每年除足额偿付草牧场托管的饲草定额外,另给予每户一万元的现金补助,促进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同时聘请牧草种植专家担任技术顾问,免费为周边零散种植牧户提供技术指导,降低牧民种植成本。
二是通过产业化联合体与农牧民加强利益联结。2018年2月8日,兴安盟供销合作社牵头,联合盟内外农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企业、质量监管部门等,搭建了面向全盟的农资供应服务平台“兴安盟农资供应联盟”。通过新型农资供应服务链条,实现联盟成员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联盟已在乌兰浩特市和科右前旗启动了先行试点工作,经过各旗县市供销合作社的积极运作和推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已与80家合作社签订了购买协议,计划购买化肥3万吨。预计到2020年,联盟吸纳农牧民合作社成员1000家以上,实现兴安盟6个旗县市、847个嘎查村农牧民合作社及其他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资供应及服务全覆盖。
三是通过订单农业模式与农牧民加强利益联结。正镶白旗供销合作社所属蒙盛肉类公司是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5个专业合作社与36个嘎查1000余户农牧民建立产销对接关系,初步形成了比较稳定的最低保护价收购和按交易量二次返利机制。准格尔旗供销合作社参股的天河肉业有限公司向4家养殖专业合作社投资1308万元,通过专业合作社带动农牧户213户,户均增收3000元。
四是通过金融服务方面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内蒙农资公司与内蒙古邮储银行、包商银行、信用合作社合作,为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购买农资提供贷款授信担保服务,2017年发放农资信用贷款5000余万元,惠及农户800多户。赤峰市巴林左旗、包头市土右旗等5个旗县供销合作社在领办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资金互助服务,互助金额已达到6.42亿元。
五是通过提供产权交易服务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包头市供销合作社牵头组建的包头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积极规范农村牧区土地经营权交易行为,为流转双方提供法律服务、信息发布、示范合同和交易鉴证等系列服务,防止口头协议和违规流转土地带来的法律纠纷,已推动部分合作社与北京同仁堂中药材采购中心签订了购销协议,解决了种植户“卖难”问题,此外,协助农牧民签订了2000多亩土地的“板蓝根”种植合同。
六是通过提供电商服务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截至去年年底,全系统已建设旗县级电商服务中心22个,服务站216个,电商服务体系正在逐步推进当中。苏尼特左旗希牧特畜牧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牧场”模式,在牧场安装卫星定位跟踪系统,配置了实时气象站、自动饮水系统、自动放羊系统、全景监控系统,实现了手机、平板远程开门放羊,全景摄像头24小时实时记录、观察牧场牲畜活动、草场监控等图像信息,通过网络为牧场主、消费者、监管部门等提供视频数据服务,在“天猫”、“京东”和“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累计销售3400余只苏尼特羊。
下一步,针对利益联结主体规模小、实力弱,农企利益联结深度不够等问题,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一是供销系统项目财政扶持资金主要投向具有控制力的社有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技术研发创新、发展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加强原料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二是通过产业整合、品牌提升和管理创新,加快推进与系统内外企业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打造行业企业集团,保持社有企业在农资、农畜产品等传统行业的主导优势作用。
(二)培育农牧民合作社,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一是通过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农牧民通过股权合作和身份转变,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进一步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鼓励引导旗县供销社、社有企业、基层社联合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大户等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二是通过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从组织形式、内部管理、经营机制、利益分配方面提升合作社服务、保护和培训农牧民的能力。2018年全系统力争创建12个全国总社级、50个自治区社级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三)健全利益共享机制,拓展农企利益联结深度。一是完善已有利益联结模式,挖掘、总结、推广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紧密型利益联结新模式。规范发展订单农牧业,鼓励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共建利益联结风险保证金,提高订单履约率。二是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让农牧民分享更多产业链红利。鼓励社有企业、基层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体系。鼓励社有企业通过股权、交叉服务等实现与农牧民利益深度融合,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培育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鼓励龙头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主体组建产业联盟、形成产业共同体,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为主要形式与农牧民建立稳定的订单和契约关系。
(四)大力建设电商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按照规划,在现有基础上加快推进“供销e家”内蒙古电商平台和统一支付结算系统建设,承接好电子商务惠农工程项目建设,努力把“供销e家”平台延伸到基层,形成整体优势。前期分步推进全区33个县域电商中心和500个基层电商服务站建设,依托县级电商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基层社等主体,整合各类物流资源,打通农村牧区电商“最后一公里”,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逐步建立起电商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关系,在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同时,让贫困户和贫困村分享电商扶贫发展的红利。通过以上计划的实施,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的 关键节点,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