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社表彰2017年度“百县百社”振兴计划基层社标杆社
在4月23日上午召开的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对全区2017年度被评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76个基层社进行授牌表彰。会议要求,各盟市供销合作社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推广基层社标杆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夯实供销合作社组织基础和经济基础,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加快打造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自治区农村牧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6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下发了《关于实施“百县百社”振兴计划的通知》,在全区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建设工作。通知下发后,全区各盟市供销合作社积极行动,认真实施,共创建、申报基层社102个,经盟市供销合作社考核验收、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审核,最终将76个基层社确定为2017年度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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