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日前,“中合观察”2023年联合调研团走进山东省德州市,聚焦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大调研,围绕生产托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如何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小农户与合作社如何有效衔接”“如何防范经营风险”等“痛点”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寻求破解之道。
党政支持不可或缺
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的背景下,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并指出要总结地方“小田并大田”等经验,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然而,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中,土地细碎化问题是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绕不过的“坎”。同样,如何将“小田并大田”,开展规模化服务,成为调研团成员关注的焦点。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政策的扶持。”德州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乔方红直言。
据了解,作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分别列入近年德州市委一号文件和市政府工作要点,市、县财政每年列专项扶持资金1000余万元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德州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出台《关于深化土地托管服务促进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8月,德州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将“农用地规模化经营”工作交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宁津县政府将打造好的2万亩“吨半粮”核心区交由供销合作社农服公司全托管服务。
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截至目前,德州市社系统建设为农服务中心70处,仓储面积26.7万平方米,拥有大型农机设备738台套,植保无人机195架、日飞防能力20万余亩,粮食烘干机89台套、日烘干能力1万余吨,这些服务中心可满足农户各种托管需求。比如,齐河县胡官供销为农服务中心今年通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6万亩小麦提供“一喷三防”服务;位于齐河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的供销合作社农资仓库,面向30万亩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核心区提供农资供应服务;齐河县潘店为农服务中心与潘店镇7个自然村签订协议,开展土地全托管服务……2022年,德州市社系统“保姆式”全托管和“菜单式”半托管服务面积达826万亩次。
不难看出,经过长期探索,德州市社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提供了丰富选择。
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
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千方百计保护好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让他们种粮不吃亏、有钱挣、有奔头。如何实现农民增收和粮食丰收同步,是当前粮食生产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调研团成员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解好这道必答题,要着力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从经营方式上,要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小农户提高种粮综合效益,为粮食生产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二级巡视员、总经济师姜晋光介绍:“近年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依托社属企业山东供销现代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省、市、县三级社参股成立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以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为基础,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探索‘供销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共享种粮规模效应。”
以德州为例,由村党支部牵头,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村集体以农田水利设施、机动地、溢出土地等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打破地界,整合土地成方连片。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组建的农服公司,与土地股份合作社签订协议,建立“保底收益+盈余分红”的分配机制,扣除全部种植成本后,盈余部分按供销合作社农服公司、农民、村集体约定比例分红。2022年,德州市社系统为190余个村服务全托管土地10.38万亩,年助力村集体增收1600余万元。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摸索中干、在实干中想,各地以不同形式将这种模式落地落实。
在德州平原县前曹为农服务中心,调研团成员被“职业农民合伙人”模式深深吸引。“职业农民负责所托管土地的全程服务及投资生产资料,农服公司负责统一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等系列服务,扣除所有生产成本后,最终收益由职业农民、土地合作社、中心分公司、服务中心按5∶3∶1∶1分成。”负责人赵中锋讲述如何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种粮收益结合起来。
发展农田管理员是另一种种粮保障机制。在宁津县,供销合作社聘用当地种田能手、村干部等为田间管理员(每人负责300亩至500亩土地),划片负责田间管理等工作,并按“底薪+产量”提成取酬,形成了农民、村集体和供销合作社三方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农民和村集体持续获益。
“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逐步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必须以党建为引领,村集体是关键抓手。”乔方红认为,村集体熟悉农民情况,可以很好地将农民组织起来,把土地集中起来,再交给供销合作社这样专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在山东取得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在德州夏津,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成立山东夏瑞农服公司,为新盛店等3个乡镇17个村9700亩土地提供全托管服务。2022年,新盛店镇宋里长屯村农民亩均收入1110元,村集体年增收62.93万元。
由此可见,这种模式一方面有效整合了区域间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形成区域优势互补,并借助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养起一支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专业服务队伍,从资金、保险和销售三个环节打通了全产业链,带动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发挥村党支部的组织优势,将“小田并大田”,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基础,还增加了村集体收益,提升了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服务力,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探索可持续的
农业社会化服务路径
在德州,调研团成员看到,供销合作社以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种植投入成本高和劳动力成本高”的“两高”问题为切入点,以党建为引领,紧抓村集体这个关键环节,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服务,积极融入“吨半粮”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切实将党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然而,随着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攀升,如何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可持续性成为调研团成员探讨的热点话题。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还存在一定距离,农业社会化服务要走集约化道路,供销合作社必须构建起省、市、县、基层四级联合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山西省供销合作社农资处二级调研员赵志强表示。
江西南昌市供销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钱成亮也持有同样观点:“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要从顶层设计、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建立抵御风险的保障机制三方面推进。”
就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障机制,姜晋光说:“山东省从2014年起一直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金融服务。实践证明,以‘政策性保险+商业补充保险’的工具组合,可有效化解生产托管中的经营风险。”
德州市社系统的探索充分印证,由于土地集中化、规模化不能一蹴而就,从服务规模化着手推动规模经营成为经营主体和农户都愿意选择的路径。
经过深入调研和充分探讨,调研团成员形成共识——供销合作社应以价值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合作,优化组织体系,创新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实现协同发展,谱写为农服务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