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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加快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
时间:2017-11-30 17:36:51    来源:求是网    返回首页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并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为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10年前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实践证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有效途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下,我们要及时总结浙江“三位一体”改革经验,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因地制宜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符合我国农村实际,具有强大生命力

  经过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探索实践,浙江“三位一体”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发挥了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的协同效应,搭建起了为农服务的综合平台,在推动浙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浙江“三位一体”改革的成功,证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构建起“三位一体”农合联组织体系,确立了农民的主体地位。浙江以“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自下而上,建立省、市、县、乡镇四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农合联),作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实施载体和运营主体。农合联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实行农有、农治、农享,建立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供销合作社作为农合联的执行委员会和办事机构,负责农合联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目前,浙江已组建了省级农合联、11个市级农合联、82个县级农合联、930个乡镇农合联,会员6万家,涵盖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行业协会、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三位一体”组织框架。在农合联建设中,农民的主体地位得到切实保障,充分发挥和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

  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初步实现了涉农服务资源有效整合。通过“三位一体”改革,把供销社的流通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优势、信用社的资金优势,以及农业科技推广机构的技术优势等,整合到农合联,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以浙江省临海市为例,按照“三位一体”的要求,临海成立全市综合性为农服务公共平台——“农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规范化指导、农技推广、农产品展销、信用担保、农民培训、农村电商孵化等系列化、一站式服务,成为当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贴心管家”。

  推动单个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合作,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近年来,浙江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很快,在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经济的事情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规模小、服务功能单一、竞争实力弱等问题。通过“三位一体”改革,引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走上跨区域规模化和跨领域一体化的联合发展道路,扩大组织规模、拓展服务功能、发展一体经营,适应了农民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对合作和服务的现实要求。在浙江省瑞安市,农合联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立足地域相近、产业相同,推动组建蔬菜、粮食、林果、铁皮石斛四大产业联盟,成立11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19个涉农乡镇形成10个区域性产业带,助农增收效果明显,部分蔬菜种植户年收入超过30万元。

  供销合作社参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在充实自身力量的同时拓展了服务平台。农合联执委会设在供销社,承担农合联日常运营管理职责,这一制度设计为供销社拓展服务功能、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载体和平台,有利于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一些过去相对薄弱的供销社,通过承担执委会职责,恢复了基层组织,发展了经济实体,提升了服务能力,成为党委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比如:温州市瓯海区供销社通过参与“三位一体”改革,成立了农合实业发展公司,组建了供销超市,在1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综合服务中心,重新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诸暨市供销社重新恢复了27个乡镇基层社;义乌、安吉等地供销社设立了农业生产技术服务中心;淳安等地将政府投资的农贸市场交由供销社运营管护。

  二、“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深化改革的成果,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浙江“三位一体”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成果,也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经验,对于新时代破解“三农”发展难题、引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因地制宜推广浙江经验,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于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有着重要的现实和实践意义。

  “三位一体”改革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创新举措。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30多年来,我们“分”得较为彻底,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统”得不够,跟不上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实践表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合作化的路子。通过“三位一体”组织体系建设,能够有效整合三大系统、三重服务功能、三级合作体系,实现大组织大平台与小组织小农户的有机结合,为家庭经营进一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开辟新的空间。可以说,“三位一体”改革是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的新探索,丰富了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中“统”的内涵,是对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三位一体”改革适应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客观需要。当前,受家庭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增长困难的影响,农民持续增收面临着较大压力。农合联的会员众多,既有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也有农业科研推广机构、金融服务组织、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等,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三位一体”改革,为推动现代生产要素与传统农业对接提供了有效载体和平台,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在产业之间、城乡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社员更多分享二三产业的增值收益,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

  “三位一体”改革契合了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新要求。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此,单靠传统意义上分散的供销社、信用社及农业企业等其中任何一家,都难以满足这种需要,必须把各方面联合起来,形成服务规模优势。“三位一体”改革,以服务供给创新为重点,把各环节的生产要素和各种服务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形成覆盖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链条,既可以满足广大小农户个性化、便利化的服务需求,也可以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性、规模化的服务需求,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三位一体”的本质是整合乡村要素资源,打造为农综合服务平台,能够有效促进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和要素合理配置,为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新时代“三农”发展中,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义,因地制宜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努力为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认真总结提炼浙江经验,因地制宜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浙江“三位一体”改革之所以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关键是做到了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具备了“三个条件、两个基础”。“三个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重视,提高了改革的协同效应;二是各级农办有力主导,形成了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供销社积极作为,较好承担了农合联执委会职责。“两个基础”:一是浙江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较好,具备了在更高层次发展联合合作的基础;二是浙江合作经济发展基础较好,“三位一体”改革有着较好的认识和工作基础。我们要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浙江“三位一体”改革进行深入总结提炼,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成果,加强面上宣传推介。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指导,完善政策,因地制宜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主体支撑功能。农合联的执委会设在供销社,办好供销社至关重要。供销社要坚持“改造自我、服务三农”,适应“三位一体”改革要求,按照履行农合联执委会职责要求,加快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升行业指导水平,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着力提升基层供销社发展质量,加快流通网络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壮大供销社经济实力,为农合联经营服务提供坚强的经济支撑。

  坚持把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放在首位,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长期扎根农村、联结城乡,组织体系健全,流通优势明显,在解决城乡供需结构性矛盾、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升级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位一体”改革的首要任务,把“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作为价值取向,努力把农合联建设成为农服务、为农代言、为农谋利的“农民之家”。不断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加工销售等系列化服务。在服务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同时,要注重为小农户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逐步将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着力完善运行机制,增强为农服务合力。要按照合作制理念,推进农合联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使参与各方形成利益共同体。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推进农合联会员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实现服务资源功能化、服务功能体系化。坚持市场化、实体化发展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坚守为农服务、不与会员争利的前提下,鼓励农合联放手开展各类涉农经营活动,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经营服务质量。逐步做强做实农民合作基金和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推动涉农资源更加精准、更有效率地配置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产业经营服务、拓展资本经营服务、承接政府委托服务,加快打造为农服务大平台。

  (作者: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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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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