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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五年改革发展成就系列综述六·三位一体:创新实践履行责任 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0-09-16 10:41:23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    返回首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配置资源要素的枢纽、调节宏观经济的杠杆,直接影响着实体经济的兴衰。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全系统在合作金融以及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供应链金融、合作发展基金、合作保险等金融、类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打通金融惠农“最后一公里”,促进农业生产、流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目前,通过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开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系统资金互助组织共计605个,互助资金余额154.36亿元(不含湖北数据)。

  在融资担保业务方面,全系统共组建融资担保公司47家,共为1217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243户农户提供担保服务,累计担保额为430.69亿元。

  在商业性金融服务上,全系统参股中小银行、参与组建村镇银行28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58家。此外,租赁公司12家,典当27家。涉农金融服务金额超千亿元。

  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上,2015年—2016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发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全系统“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形成了内联、外联、平台嵌入、复合四种模式。

  加强指导 规范运作

  1.开展调查研究。先后赴湖北等多个省市开展调研,并形成了《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调查情况报告》。

  2.做好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制定了《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指导系统加快设立合作发展基金。

  3.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研究。根据总社2020年深化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分工,金融服务部牵头指导和推动系统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编写《“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材料汇编》;梳理国内相关专家学术观点,形成“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理论综述研究;形成“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研究报告初稿;起草加快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指导意见。

  4.强化对系统工作指导,推动规范发展。起草《关于规范发展供销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农村合作金融运营管理规范》《农村合作金融风险管理规范》等。

  5.加强对外沟通协调联络。加强与银保监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各类大型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拓宽服务功能和发展的渠道及空间,深化落实总社与农总行、建总行、国开行、中国人保等“总对总”战略协议的贯彻落实,打通资金导入渠道,疏通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让更多金融活水流入供销合作社“三农”服务领域。

  6.开展供应链金融研究推广。申请《供销合作社特色供应链金融理论与实践研究》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供应链金融研究》两个课题,组织专家团队开展研究,为系统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理论指导。与中合联投资有限公司、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中棉集团廊坊储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为主题的联学共建,现场了解系统供应链金融开展情况。

  成效显著 亮点频出

  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在合作金融以及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供应链金融、合作发展基金、合作保险等金融、类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打通金融惠农“最后一公里”,促进农业生产、流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

  1.资金互助合作规范有序开展。通过成立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和开展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全系统资金互助组织共计605个,互助资金余额154.36亿元(不含湖北数据)。

  2.融资担保业务稳步推进。各地供销合作社通过多种途径探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着力解决农民及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难、抵押品不足等问题。全系统共组建融资担保公司47家,共为1217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243户农户提供担保服务,累计担保额为430.69亿元。

  3.银社合作加快推进。近年来,总社与农总行、国开行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也加强与建行、农行、农商行等银行机构合作,通过发展“村口银行”等方式为农民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4.商业性金融服务蓬勃兴起。一些地方供销合作社抓住农信社股份制改革和国家放开成立村镇银行的机遇,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参与。目前,全系统参股中小银行、参与组建村镇银行28家,发展小额贷款公司58家。此外,租赁公司12家,典当27家。涉农金融服务金额超千亿元。

  5.保险业务稳步探索。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提高自身财产的安全性,部分供销合作社在本地区和系统内,按照“集中使用、分级管理、比例上缴、统一赔付”的原则,探索开展了带有财产保险性质的财产安全统筹业务。1999年以后,随着全国保险业的清理、整顿和规范,其中一部分供销合作社的安全统筹业务,通过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发展为保险代理、分保或再保险业务。目前,在有效规避业务风险的基础上,河北、山东、河南等省供销合作社,继续在系统内开展财产安全统筹等行业自保业务,有的地方还以此为依托,介入了种养业保险领域。

  6.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依托自身政策、技术优势,承接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成为了国家棉花宏观调控的得力抓手,全面掌握了土地种植、籽棉交售、补贴信息及轧花厂信用等信息。在此基础上,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开始探索性开展资金服务业务,借助不断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的运用,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合作,相继开发出“e棉通”“棉贸通”“金e棉”等网络融资产品,让棉花流通企业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办理全程的融资业务。2018年,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累计为平台企业提供100多亿元的资金支持,资金成本以基准利率为主,甚至下浮10%,有效的缓解了棉花流通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位一体” 深入推进

  2014年,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浙江省开展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试点。

  2015年—2016年,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中明确提出发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其中,浙江、重庆、贵州等地在全省(市)范围内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2017年总社与中央农办在浙江瑞安联合召开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现场交流会,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扩大改革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系统“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形成了内联、外联、平台嵌入、复合四种模式。

  “内联模式”主要是山东省、贵州省等地在供销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设立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部门,以产业链为依托,将各项功能串联起来,为农民和涉农主体提供综合服务。

  “外联模式”主要是重庆市等地探索的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三社”融合发展模式。

  “平台嵌入模式”主要是河北省、山东省、重庆市供销合作社等地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土地托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为依托,将平台聚集的各类资源有效整合,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复合模式”主要是浙江省等地依托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逐步形成省、市、县、乡镇四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将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业、供销、金融、科技各类涉农服务组织联合起来,形成功能多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数说发展成就

  605个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系统资金互助组织共计605个,互助资金余额154.36亿元(不含湖北数据)。

  430.69亿元

  在融资担保业务方面,全系统共组建融资担保公司47家,共为12177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1243户农户提供担保服务,累计担保额为430.69亿元。

  案例分享

  中合联公司在吉林、内蒙古、河北、河南、江苏、安徽、湖北等16个省份共计117个县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合作金融孵化业务,其中已实现稳健运行的合作金融组织有74家,入社社员21767人,总计入社股金余额达7408万元,社员互助金余额4.9亿元,社员借款余额3.6亿元。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按照“把握农村信用特点,依托生产经营合作,融入经营服务体系,自下而上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取得积极成效。

  贵州省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由供销合作社组织农民发起成立,在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目前全省已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近200个,县级覆盖率达到74%。

  浙江省供销合作社争取财政支持组建了34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把注册资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以此为担保金,获得3—10倍于担保金的授信额度;银行或信用社对担保公司推荐的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给予融资服务,政府每年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补偿公司担保损失。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联合推广“政银社户保”金融支农模式,以供销合作社为平台,通过“政府、银行、供销社、农户、保险公司”五位一体,解决农村资金需求。截至2019年底,全省风险补偿基金达16.93亿元,银行累计发放贷款90.43亿元,惠及12.99万农户。

  湖北省供销合作社与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联合实施“裕农通”助农金融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计发放“裕龙卡”300多万张,存款余额预计约为200亿元,注册“裕农通”村口银行服务网点1.1万家,服务农村客户180万户。

  重庆市供销合作社整合原有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拍卖公司等,成立市级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平台所属小贷公司采取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三种方式,向农民合作社提供1年期以内,单笔不超过200万元的信贷服务。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于1987年开始探索系统内部的安全统筹工作。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148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安全统筹业务,共有专兼职人员618人,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保险为农服务体系。

  浙江农资控股公司立足化肥、塑化、汽车等主营业务板块,在系统内开展三大类供应链金融服务。一是小贷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主要服务明日控股塑化公司,基于塑化贸易产业链向下游采购客户发放小额贷款;二是以互联网信息服务为风控基础的供应链金融,线上线下相结合,为汽车、通讯、物流、餐饮、农业五大方向提供资金融通服务;三是基于核心企业信用开展上下游供应链金融,主要是惠多利农资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平台化供应链金融——E农贷,为上下游白名单农户提供定向、定量的经营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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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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