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供文〔2015〕57号
各市、县供销合作社,省社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
《意见》从三农工作全局和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的高度,既全面贯彻了中发11号文件精神,又结合我省实际,在创新服务内容,深化基层社、联合社、社有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改革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和政策支持,含金量高,政策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强,为我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辅导、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意见》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为加快我省供销合作事业综合改革步伐,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围绕《意见》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要抓紧制定实施意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意见》精神为统领,结合本地区实际,抓紧拟定贯彻落实意见,为当地党委、政府出台实施意见做好准备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要将综合改革方案报省社,由省社统筹把关后向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报批。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根据《意见》精神,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试点工作方案。要积极落实重点改革任务。着重围绕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积极拓展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围绕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强化基层社阵地建设、加快基层社分类改造、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基层社与合作社融合发展;围绕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强化联合社职能、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推进县级联合社开放办社;围绕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推进社有企业分类改革和转型升级、加快集团化发展、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围绕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作用;围绕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不断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要结合实际,选好工作突破口和切入点,把握轻重缓急,不追求形式,不急于求成,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确保改革有进展、发展见实效、农民得实惠。要强化沟通协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研究梳理,积极协调争取,切实把政策用足用好。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专题汇报,取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组织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共同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省社机关各处室要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系统,积极帮助地方供销合作社协调落实有关政策。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供销合作事业站到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省社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综合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加强跟踪调研,强化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综合改革沿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工作机构,明确分工,厘清职责,做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要强化督导。省委办公厅将就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省社也将进一步加强综合改革督导工作,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切实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导就跟进到哪里。重点改革任务要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层层落实。要定期对综合改革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综合评估,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通报,确保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各种新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和解读《意见》精神。要利用报刊、网站等媒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挖掘和推出生动鲜活的典型报道,大力宣传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成效新经验,广泛宣传我省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等方面作出的积极贡献。要充分发挥中原合作网、《河南经济报》、《中州合作经济》以及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宣传载体,开辟专栏,刊发各地各单位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的好措施、好做法。通过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文件精神,了解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情况,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供销合作社工作,为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形成的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报送省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