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到1988年,改革开放走过了十年。
十年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河南省供销社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围绕着改全民为集体、改“官办”为“民办”这个核心,通过试点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全面展开了以扩大企业自主权和实行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经过恢复“三性”“五突破”和“六个发展”等阶段,无论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有了很大改善和新的突破,全省供销合作事业进入到一个新的改革发展期,开始走上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道路。
1984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深入进行供销社体制改革的几项决定》,就落实供销社体制改革出台了多项具体政策。政策引领发展,到八十年代末,全省供销社恢复了农民合作商业性质,改善了同农民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资金结构明显变化,社员股金和集资在供销社自有流动资金中所占比重由改革前的3.3%增加到22.5%;民主管理逐步加强,全省有5743位农民当选为供销社理、监事,占理、监事总数的26%,加强了农民主人翁地位;供销社与农民之间由单纯买卖关系变成经营服务关系,使供销社逐步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商业。
加强对农村商品生产的系列化服务,为逐步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奠定了基础。改革以来,全省供销社向农村提供扶持生产资金3300多万元,培训农民技术人员32万多人次,印发科技信息资料200多万份,扶持贫困农民2万多户,帮助农民建立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199个,初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服务链;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工业品下乡、扶持贫困地区和乡镇企业为内容的五大服务体系,正逐步建立和完善。所有这些,对于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逐步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扩大了业务经营范围,供销社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销售额以每年平均10%的速度递增,其中农副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额年增长率分别达到8%和15%。供销社农副产品收购额占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的四分之一,商品零售额占全省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五分之一,在我省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省供销社还积极调整经营结构,发展商办工业和饮食服务修理业。为适应“三多一少”流通体制的新变化,供销社改变传统的一买一卖经营形式,调整为以扩大商品流通为主体、以商办工业和饮食服务业为两翼的“三结合”经营模式。仅1985年至1987年,商办工业总产值就达42.6亿元,创出17种部优、省优产品。到1990年,全省供销社商办工业已有棉花加工、食品加工、皮毛加工、纺织、化工、建材、饮料、机械、冶炼等20多个行业、1827家企业,固定资产增加到7.5亿元,实现利润4767万元。另外,省供销社还建立一批以棉花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出口创汇提供了货源。据1984年到1987年统计,全省出口棉花31.72万吨,创汇2.35亿美元。蜂蜜、蒜、核桃等产品,也都相继打入国际市场。
这一时期,省供销社扩大横向经济联合,发展了一些集团性企业。其主要形式:一是跨部门、跨地区、多层次、多形式的经济联合,如省供销社参加的以中南五省为主体的13省市供销社横向经济协作区;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参加的12省市“黄河流域农资贸易联合体”。二是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结成友好社,加强物资、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交流。三是开展工商联合,广辟进货渠道。四是建立企业集团,发挥行业优势,如省供销社组织建立了全省供销社系统20家大中型商场集团,驻马店地区供销社加入了中原国际贸易(集团)公司。五是合资办企业,南阳地区供销社与杭州丝绸厂联办浆泊厂就是其中一例。
改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改革以来,各级供销社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人事、财务物价等各项管理制度,改善企业内部机制,增强了企业活力。特别是1985年6月,在河南省供销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上,全面落实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了企业管理机制。主要是对县以上供销社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成为实体经营法人,并按照合作社体制,负责对所属企业行使统筹、协调、领导、管理职能,对其劳动、人事、财务、物价、基建等企业管理事务承担全面责任。对领导层推行主任(经理、厂长)负责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经济审计制以及以三包(包效益、包服务、包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各种经营责任制,引进风险和竞争机制,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供销社的企业管理水平进入了一个新的层次。
增强企业经济实力,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供销社业务的发展,自有流动资金和固定资产由1978年的13亿元增加到1988年的23亿元,增长76.9%。各种机构网点由3.6万多个增加到4.6万多个,增长28%。在新增加的网点中,有50多个大中型的综合商场、营业大楼和商业大厦。这对改善农村流通条件、增强供销社自身经营和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全省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加强了对干部职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四有”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仅1984年以来,全系统有10人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2人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1496人被省直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14个单位被商业部命名为先进单位,553个单位被省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命名为先进单位。
回顾供销社改革开放的前10年,虽然有艰难有曲折,但记者感受更多的是,它给我们带来的自豪与荣光、历史的责任以及前行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