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作为河南省供销合作社领导层深知:改革,是供销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的必然所需。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为什么改”“怎么改”“改成什么样”等一系列问题是急需深思的课题。
新时代供销合作社的新使命
2015年对于供销合作社系统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发【2015】11号)下发;9月30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豫发【2015】20号文)出台,这为供销合作社今后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兴起,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一系列广泛而深刻的变化表明,我国已经步入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型的关键阶段。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结构的深刻变化,使“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日益突出。
在这方面,长期扎根农村的供销合作社既有比较健全的组织体系和服务网络,又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最有条件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渠道。
经过多年改革,目前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有了很大提升。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就是要在新时期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成为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
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历程,在中发【2015】11号出台前还有三个重要文件,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1999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2009年出台《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发2009【40】号)。而中发【2015】11号文件的出台,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顶层设计为改革发展指明方向
中发【2015】11号指出,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要充分用好这支力量,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要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中心,推动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4项具体举措。
中发【2015】11号出台后,省委、省政府及省供销合作社高度重视,出台了豫发【2015】20号文。2015年11月23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和豫发【2015】20号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供销合作社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加快供销合作社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二是要紧紧抓住供销合作社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力推进。要创新供销合作社服务内容,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深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深化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改革,强化为农服务功能;深化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改革,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深化供销合作社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改革,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三是要强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创新出彩。在土地托管、电子商务、合作金融、供销集团的发展上要创新出彩。四是切实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项保障措施细化强化好。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创造好环境、提供好条件。
在供销社人看来,中发【2015】11号和豫发【2015】20号的相继出台,标志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迈入新的历史阶段,供销合作社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
以改革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为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我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政府站位全局,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出台,并在政策、资金扶持上,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上,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在“人才兴社”战略上,在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上予以政策倾斜。
2017年8月18日,省供销合作社举办了以“新供销 新机遇 新任务 新发展”为主题的“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高峰论坛”。从“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理论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实践、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及路径选择、供销合作社改革转型的目标模式及金融模式、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了经济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工作的方法和路径,深度挖掘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做法,厘清我省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之路,对综合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观点碰撞和经验交流。
全省各地紧密跟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蓝图谋划,为落实改革任务确定目标,提供强劲动力。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强化服务、创新发展、助农增收”的工作思路,以“为农、务农、姓农”为发展理念,不断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的新路子。
经过这几年的先行先试、重点突破,河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育、总结、推广了新安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土地托管、延津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丰县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经济互助服务、汤阴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鹿邑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模式和经验。另外,按照中央农办、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部署,河南省供销合作社还就“大力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工作,选择了商丘市的虞城、宁陵两县先行探索,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目前,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正在着重围绕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积极拓展和创新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围绕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发展壮大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围绕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理顺社会关系,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