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是要以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农业农村新形势,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国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十三五”期间,系统经济运行保持平稳较快增长,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利润总额年均增长7.5%左右,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构建,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运行水平大幅提高,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进展,新兴业务稳步拓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模化、综合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全系统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亿亩;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形成新格局,电子商务销售规模达到20000亿元,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80%以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比例达到80%以上;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功能显著提升,总数发展到3万个,覆盖全国90%以上的乡镇,农村综合服务社达到45万个,覆盖全国80%以上的行政村;东中西部地区供销合作社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对系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社有企业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传统行业地位更加巩固,社有棉花贸易企业市场份额超过60%,社有棉机企业市场份额超过90%;新兴业务成为系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新兴行业对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5%;系统跨区域联合和跨层级整合迈出新步伐,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充满活力、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进入全国500强企业达到10家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超过20家;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万个,发展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00个,带动农户3600万户,帮助农民销售农副产品年均增长16%以上。
《规划》要求,各地要按照规划提出的方向目标,结合当地“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强化规划执行,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策资金渠道,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立足服务创新、经营创新,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手段,整合政策、信息、资本、人才、科技成果等各类资源,搭建政策部门相关涉农政策落地平台。要抓住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策购买服务等机遇,积极介入政策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技术性服务、行业管理协调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事项等服务,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村社会管理及组织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社发展与改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