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社全面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
时间:2016-11-17 15:58:04 来源: 返回首页
近日,省社出台了《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实施方案》,计划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基层供销社的分类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基层的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县及县以下销售总额占系统销售总额的80%以上,利税总额占系统利税总额的70%以上;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达到6.2万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7200个,全省60%以上的基层社实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融合发展。
《方案》明确了三类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的重点任务。一是对无场地、无人员、无网点的基层供销社,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坚持开放办社,采取龙头带动、强社带动、能人带动、重塑市场经营主体。到2020年,对400个“三无”基层社进行恢复重建,基本完成基层供销社的恢复重建工作,实现“有场地、有人员、有网点”的建设目标。二是对有场地、有资产、无经营服务,靠资产租赁、门店承包维持生存的基层供销社,要通过招商引资、股权改造、合作开发等方式,推进存量资产的升级改造,到 2020年底基本完成基层供销社的升级改造任务。三是对组织健全、设施完善、资产完好、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供销社,努力打造一批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为一体,功能完备,发展强劲、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真正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到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每个县要打造3-5家基层供销社示范社,全面带动基层供销社振兴发展。
为保障基层社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社要求各地科学制定基层供销合作社分类改造五年规划与工作方案,建立领导班子分片包干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分类改造的组织指导。对各地2016年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自查的基础上,省社将组织人员抽查验收,抽查验收结果计入本年度各地综合业绩考核总分,并作为全省“基层工作创新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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