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全力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
王建民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这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阶段。供销合作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也将同步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全省供销合作社要从新发展阶段这个历史方位出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机遇、顺势而为,凝心聚力、加压奋进,开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新征程。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时,要从“四对”关键词着眼,思考推动供销合作社发展的路径和方法。
坚持“两个围绕”。2020年9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办好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然要完成的历史使命。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无法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供销合作社是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和支持,推动供销合作社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助力乡村振兴。要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办好供销合作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是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供销合作社从建社之初,就肩负着党和政府服务“三农”的初心使命,是促进农民致富、农业兴旺、农村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来审视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作用,将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工作提升到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需要的高度,阐明了党委和政府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大意义。供销合作社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的职能作用,善于从政治上、从大局中谋划工作、部署工作、推进工作;必须植根农村,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农民的利益为利益,担当好为农服务的职责和使命。
加快“两个成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强调,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发展方向、目标任务的明确要求,是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涵盖了供销合作社存在的全部意义。要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是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工作形态。在当前农业经营方式加快转变、农民生活需求加快升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新阶段,供销合作社要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必须以提高为农服务成效为主线,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加快形成更加完备的为农服务功能,将为农服务从过去单一的流通服务向耕、种、管、收、售等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要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分享更多产业链增值收益。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一头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头联系到城市社区,建立高水平的物流配送体系。要着眼于农民生活需求升级趋势,积极参与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养老托幼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便利的生活服务。要加快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因农而生,伴农而兴,必须履行好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巩固好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这个政治责任,植根于农业农村,按照合作制原则,广泛加强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提高供销合作社在农民群众中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与农民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坚决听党话、一起跟党走。
做到“两个创新”。2013年12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生力军,要积极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在建设现代农业中发挥作用”。实践证明,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要创新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只有拥有完整的、健全的组织体系,广泛动员和组织农民合作社社员、联合社的成员加入其中,才能履行好架起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这个责任。目前,全省农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普遍比较分散,规模小、服务功能相对较弱,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迫切需要在农村培育成体系、有规模、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合作成网、联合成体”的要求,加强联合合作,密切供销合作社的层级联系,发挥系统优势,实现更紧密的联合。通过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合作前提下,将基层供销社通过各种方式与不同类型、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农民合作社组建成联合社,不断壮大和完善农民广泛参与、实行民主管理、实现利益共享的组织体系。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切实把农合联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积极探索“供销合作社+”模式,加快推进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的合作,充分发挥村“两委”的内向组织管理优势和基层供销社的外向经济服务优势,相互补充,使服务“三农”的组织体系更加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增收致富、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新需求。要创新服务机制。实践证明,过去“一买一卖”的传统经营服务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服务机制、服务方式创新是大势所趋、时代要求。随着农民的、农业的、农村的需求在不断的变化,供销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必须适应新形势新需求,才能更好更快地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有效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我省供销合作社创建“为农服务中心”就是服务机制的一个创新实践,是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难题的积极探索,也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要在全省加快推进。
推动“双线运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指出:“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这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全新制度设计,也是适应现阶段供销合作社发展实际的现实选择。要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各级联合社机关肩负着领导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职责,负责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处于整个供销合作社系统的“中枢”环节。健全和完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以联合合作理念,指导农民走联合合作道路,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创新组织体系的重要组织保证,是推动供销合作社成为党委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着力点。为此,必须强化各级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功能,按照合作与联合的原则,更好地运用市场的手段推进工作,把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团结在一起、组织在一起,建立一个民主管理、合作共享的利益共同体。要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社有企业是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经济基础、重要支撑。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既要把社有企业管得好,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方向,也要落实社企分开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激发社有企业内在发展活力,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在推动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起到积极的支撑作用。要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重视县级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前沿指挥部的作用,推行“县、基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大开放办社力度,争取政府支持,有效盘活基层资产,分类改造基层社,破除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瓶颈制约,让基层供销合作社成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和可靠的致富伙伴。要用产业链思维推进社有企业产业链条延伸、服务转型升级,强化联合合作,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两个围绕”、“两个成为”、“两个创新”和“双线运行”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指导好各级供销合作社密切与农民的联结,加强各层级间的联合合作,实现组织体系创新,广泛吸纳农民、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入到这一组织体系之中,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中发挥作用。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遵从市场经济规律,坚定为农服务宗旨,以利益联结方式建立与农民群众的伙伴关系,实现服务机制创新,顺应农民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生活的需要,搭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在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作用,新时代的供销合作社一定会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