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供销合作社印发《云南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6个方面明确了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社有企业,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推动农资企业加快向农业综合服务转型;推动日用消费品企业加快向以信息化、数字化为支撑的现代连锁经营企业转型;推动农产品企业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加快向现代农产品综合经营企业转型;推动再生资源企业拓展乡村环境服务业务,加快向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环保企业转型。与此同时,分类推进社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社有企业集团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每个州(市)供销合作社至少有一家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供销骨干企业。
着力推进基层社建设,加强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行动方案》提出,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形式推进基层社改造,到2025年,力争全省系统提升改造基层薄弱社400个,基层社社员数达到55万人;引导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货币、实物、土地经营权等出资加入基层社;引导合作社规范发展,成为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实施涉农项目等。
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到2025年,力争全省系统打造40个省级“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力争全省系统销售有机肥和水溶肥年均增长15%以上,全省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280万亩次。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提高为农服务能力。构建联合社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的双向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三会制度”,到2025年,实现“三会制度”全覆盖;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原则明确职责边界,做到管好资本、放活经营。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重点产业建设中的作用。支持全省供销系统在农产品主产区、重要集散地区和销地,建设改造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加强与商贸物流、邮政快递、交通运输、电商企业等经营主体共建共用冷链物流设施;支持全省供销系统承接运营冷链设施,拓展冷链配送等经营业务,推动冷链物流服务由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延伸;支持全省供销系统再生资源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形成一批环保型再生资源行业龙头企业,在“无废城市”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及打造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发展食用菌产业,到2025年,力争全省食用菌产量达120万吨、产值达480亿元;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种业产业发展,瞄准粳稻、玉米、蔬菜、花卉等品种,培育具有知识产权和优势的新品种,推进种业基地建设,发展具有较强产业带动力和竞争力的种业企业。
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各级供销合作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强对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的监管;紧盯企业投资、担保合作、债务风险、资产处置、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社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要主动接受审计机关和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监审合一”机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年度审计、资产清查审计等工作,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到2025年,实现审计全覆盖。
按照《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云南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省供销合作社形成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社与农民之间的利益联结紧密,政事分开、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运行机制。到2025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