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推进重点领域腐败犯罪治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周某某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等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彰显检察机关会同监察、审判等机关依法严肃惩处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鲜明态度。
该批案例中,有的属于在当地粮食购销领域涉案人员级别高、犯罪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办案机关依法准确定性、有力打击贪渎交织行为;有的属于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会商研判,在依法办理受贿犯罪过程中有效打击行贿犯罪,促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有的属于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在审查贪污犯罪过程中依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有的属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线索并及时向监察机关移送,依托监检衔接机制查实在国有粮油公司中隐匿长达12年、涉及多人的窝案、串案。
该批案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会同监察、审判等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加大对职务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力度,强化诉源治理,加强法治教育,促进涉案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该批案例中,有的通过强化释法说理,在审查起诉阶段与监察机关合力促成被告人退赃1646万余元;有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交流座谈等方式,敦促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明确提出整改措施16项,新建管理制度117项、修订制度104项;有的通过讲授法治课、案例专题解析等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在办好案件的基础上积极拓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有的通过配合审判机关组织旁听庭审、支持监察机关拍摄警示宣传片等方式,用好案例“活教材”,提升办案的辐射效应。
“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为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最高检第三检察厅负责人表示。